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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的区别与概念研究


发布时间:2018-08-19 14:32:38 来源: 中国公益创业网

社会企业近年来蓬勃发展,社会企业家精神正给全世界不同地方的人们带来改变。社会企业是不以营利为首要目标的,持续用商业和创新的手段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组织。对于我国来说,社会企业还是一个新鲜事物,社会企业家也是在近几年才被少部分人所了解,不管从理论、法律还是实践上来看,我国都处于刚萌芽阶段,还需要很大的力度去开发和研究。

  [关键词] 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家;企业家精神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一、社会企业的发展背景和研究派别

  社会企业兴起的原因,主要来自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以及志愿失灵理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但是由于存在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市场失灵。20世纪上半叶,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倡导政府干预,但是政府也存在着供给机制失效的问题,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所不足,出现政府失灵。从而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蓬勃兴起,但在组织形态、运作方式及功能方面存在不足,造成志愿失灵。因此,单一部门并不能应对很多社会问题,社会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孕育而生。

  关于社会企业的研究,有学者主张区分为两大思想学派。第一个是盛行于美国的赚取所得学派(earned income),指NPO运用商业活动或手段来支持、实践其组织目标。这一派非常强调社会企业所重视的底线,一是经济收益,二是社会价值,但更看重的是赚取多少经济收益。此学派认为社会企业要完全财务自主,强调这类组织应采用企业组织的管理模式与方法。第二个是社会创新学派(social innovation),认为社会企业更要看重创新,如果不强调创新则和一般企业没有区别。社会企业在运作时要在手段、方法、生产的产品、过程等多方面有新的想法与做法,阿育王就属于这类组织。也有学者认为还可以分为三个学派,即除了前两个学派外,还有理想类型学派,这类学派也被称为EMES途径,即建立在欧洲社会企业研究网络提出的9个指标基础上而形成,分别是(1)反映经济和企业化的维度——持续性地生产产品和销售服务、承担显著的经济风险、聘用最低数量的付薪员工。(2)反映社会的维度——具有有益于社区的明确目标、由一群市民或公民社会倡议组织发起、有限度的利润分配。(3)反映社会企业参与式治理的维度——高度的自主性、决策权不是基于股权的多少、民主参与的本质——受活动影响的各类不同的行动者都能参与。

  二、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的定义、特征和界定标准

  关于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的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不同学者也在致力于给出一个相对较为贴切的定义,不同国家的政府也通过法律制度等陆续做出了解释。对于我国来说,由于是外来词汇,关于社会企业家这个词的翻译还是很混淆的,有的学者把“social entrepreneur”叫做社会企业家,有的叫社会创业家。“social entrepreneurship”有的叫社会企业家精神,有的叫社会企业精神或社会创业,还有的认为就叫社会企业。也有认为“social economy”可以叫做社会企业。台湾学者认为,公益创新(social innovation)、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社会企业家(social entrepreneur)及社会企业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等等几个字其实一直在交互使用。Social entrepreneurship这个词融合了企业家精神以及社会价值层面的双重含义。很多学者在文章中也对“企业家”和“社会”两个词在“社会企业家”中的含义进行了详细解释。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的学者认为,在企业家精神层面,社会企业家精神中的“企业家精神”应该包括借鉴市场导向的商业企业那种展望的能力和运作的方法。[1]杜克大学的Dees教授认为社会企业家是企业家的一种,在结合以上学者的理解基础上,他归纳了社会企业家精神中企业创新层面的含义:(1) 认知和永无止境地追求新机会从而创造社会效益;(2) 持续创新和适应性调整;(3) 不屈从于现存的资源限制而勇敢地采取相应的行动。[2]在社会价值层面,哈佛商学院的Austin 等把社会企业家精神定义为,可发生在非营利组织、商业或政府部门内部或跨部门的创新的、创造社会价值的活动。这个定义体现出两点核心内容,也是后来很多学者所提到的。第一,社会企业(家)创新的角色。社会企业家精神被假定为运用新的技术或手段去创造社会价值。第二,社会企业(家)工作的背景。社会企业家精神得以发生在多样的背景下,即可以是单个部门也可以是多个部门或跨部门。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社会企业是指任何可以产生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动,具有企业精神策略,以达成特定经济或社会目标,而非以利润极大化为主要追求,且有助于解决社会排斥及失业问题的组织。其主要形态为利用交易活动以达成目标及财政自主的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除采取私营部门的企业技巧外,亦具有非营利组织强烈社会使命的特质。英国政府对社会企业的定义是拥有基本的社会目标而不是以最大化股东和所有者利益为动机的企业,所获得利润都再投入到企业和社会之中而非分配给股东。曾担任过美国非营利企业中心主席的Dennis R. Young从组织运作模式和组织目标的角度把社会企业定义为采取企业的方式和商业活动,以促进社会事业或对公共财政有所贡献为目标的组织。[3] 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企业家精神发展中心认为,社会企业家是以创新为途径来努力解决社会问题,并运用传统的企业运作模式创造社会价值。Austin等人认为社会企业家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主动去寻找可选的资金策略或管理方案去创造社会价值的人。[4]阿育王组织的创始人Drayton认为社会企业家的工作是,当发现社会的某一部分运转不灵时,通过变革这一系统,普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说服整个社会迈出新步伐来解决这一问题。[5]

  关于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特点和界定标准,不同学者也有不同看法。欧洲社会企业研究网络主席Defourny指出,社会企业具有经济特性和社会特性。从经济特性来看,社会企业具有可持续性的生产商品和销售服务、高度自治、经济风险显著、带薪雇员数量尽可能少等特征。从社会特性看,社会企业具有一个让共同体受益的明确目的;它由一群公民发起行动;拥有的决策权不是基于资本所有权;其有参与性, 受项目影响的所有人都能参与活动;只进行有限的利润分配,或者说资产锁定。[6]Dees教授从社会企业组织形态的角度阐释了社会企业组织属性和特征,认为社会企业的概念应置于非营利组织的背景中,视社会企业为一种多元混合的综合体,其并非单纯为财政目标而存在。认为社会企业是在纯慈善(非营利组织)与纯营利(私人企业)之间的连续体。[7]

  三、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的区别

  Dees教授指出: 社会企业家是变革的“代言人”,他们改变了商业企业以个人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的、传统的目标,并将满足社会需求和解决社会问题作为自己终生追求的目标。在个人目标上,社会企业家的目标不是单纯获取经济利润,而是完成相应的社会使命。企业家精神包括认同、评估和机遇开发。[8]机遇意味着带来新的产品或者服务可以使个人或组织都能以高出成本的价格卖出产品。在这个含义中,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活动的基本任务包括了利润产出并且这些利润帮助企业家们建立起个人财富。[9]而社会企业家精神包含的认同、评估和机遇开发则塑造了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反对个人主义和投资者个人的财富。[10]社会价值和利润没什么关系,但是却包含了基本和长期的需求,比如给那些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食物,水,住宿、教育以及医疗服务。[11]商业性的企业家精神和社会企业家精神都包含着认同、评估和机遇开发,但前者是利益导向,后者是社会价值导向。Austin等总结了商业企业和社会企业的区别,见下表。

  商业企业和社会企业的区别

  类别

  总体目标

  绩效测量

  资源动员和调集

  商业企业

  私人利益获得

  金融绩效(利润回报率、销售额增长等)

  基于潜在回报目的的财政资源、人力资源

  社会企业

  创造社会价值

  目前没有统一标准

  基于社会价值目的的财政资源、人力资源

  根据Austin, J.,Stevenson, H. & Wei-Skillern, J. Social and commercial entrepreneurship: Same, different or both [J].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2006. 30(1) 1—22.整理。

  能否获取经济收益以及获取的手段和目的也是区分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一个维度。在社会企业发展较早的欧洲和美洲,社会企业以不同的组织形式存在着。如NPO主动采取商业手段以获取所需资源,或者在政府的政策鼓励下,NPO以达成社会使命为目标而采用商业策略来获得资源;也有营利的企业组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驱使下,从事实践社会目的的事业。根据这种理解,社会企业除了有NPO的传统经费来源,如捐赠或志愿服务参与,还有其他部门的商业营利收入,如政府部门的拨款或从私人营利部门的消费者获得的经费以及商业上的活动产生的经费。因此,如何调动周围的人力资源、如何进行商业运作是考验社会企业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些被市场导向的商业企业家精神视为不利的因素,对于社会企业家来说却成为一种机遇,可以帮助他们从市场失灵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并满足社会的需求。有学者认为,社会企业有一项不可或缺的元素即社会企业要能赚取所得,但不同于传统商业企业,衡量组织成败只看获利的多少,社会企业要遵循双重标准和底线。一个是财务收益,另一个是社会收益。美国社会企业联盟给出了社会企业区别其他企业、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的三个特征。(1)通过本身的产品或服务或者通过雇佣的残疾人去直接解决复杂的社会需求,提供公共产品。(2)商业活动很强的收入驱动力,不管是从非营利但又允许有收入的组织中获得还是营利的企业中获得。(3)提供公共产品是社会企业的首要目标,是融进了组织的DNA,胜过其他一切组织。

  加拿大学者Samer Abu-Saifan在比较了历史文献对企业家和社会企业家的定义后认为,企业家的终极目标是创造经济上的财富,而社会企业家首要目标是实现他们的社会任务。他认为社会企业家是任务导向型的个人,运用一系列的企业化方式去生产社会价值,一切都是通过经济上独立、自给自足和具有持续性的企业家导向型的实体来完成。他对利益导向型企业家和社会企业家的特征以及两者共同的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他认为社会企业家独有的特征,包括任务领导者、社会价值创造者、管理者等。笔者认为,这些特征并不一定是社会企业家独有的,比如社会价值创造者,这个特征在一些利润导向型的企业中也存在,一方面这些企业在追求利润,也会做一些促进社会价值实现的行为。Samer Abu-Saifan还给社会企业家的边界进行了界定,社会企业家处于非营利和营利的中间地段,社会企业家的运作也是处于两个商业战略中间,第一是非营利同时赚取一定收入的战略。为保证自给自足,社会企业家运作的组织既有社会性也有商业性,收入和利润只用来更好地去提供社会价值。第二个是营利同时由任务驱使。一个具有社会目标的企业既要有社会和商业性的行为,也要追求可持续性。[12]

  不同的机构和学者对社会企业都有自己的界定,但是可以发现社会企业具有共同点,即具有创新和服务社会的目标。社会企业家是创新家,是管理者、慈善者、志愿者和服务者。笔者对社会企业做出如下定义:社会企业是不以营利为首要目标的,持续用商业和创新的手段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组织。

  四、社会企业的优势和不足

  关于社会企业的功能、优势及不足也得到了学者们的探讨。Dees 教授把社会企业家与政府机构进行对比,认为社会企业家具有自己的优势:社会企业家有更大的行动自由,可以比官方机构行动更快,可以找到更广泛的备选方案,很大程度上不像政府那样,受到行政规章、制度、法律条款、政治考虑或者固定预算等的约束。相对独立的社会企业家拥有获取私人资源的渠道,然而私人对政府提供资源这样的情况很罕见。此外,社会企业家提供社会价值时风险更小。政府的政策一旦宣布或执行很难再更改,或者更改起来成本太大。而社会企业家开展的行动在方案变动或更改时的风险更小,就算方案失败了,也不至于像政府的某个方案失败的损失那么大。他还认为,由于政府很难跨越不同层级及司法管辖权等限制,一些诸如社会和环境等问题就很难解决。因为这些问题经常需要跨越各种边界和限制,而社会企业就可以更加有效的应对。[13]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企业不会如期望中那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社会问题。Mukesh Sud博士等分析了社会企业在运作中存在不足的五个原因:第一是组织合法化因素。一定类型的组织之所以能在社会中存在是依赖于社会大背景,如果社会大背景允许、支持,则组织才能存续,反之则不会存在。此外,社会企业在追寻合法性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资源不足的困境。第二是相像性因素。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不同组织之间会不断趋同,越来越相像。组织面临来自三个方面的作用导致趋同性发生:强制趋同(如政治或社会的压力)、模仿趋同(模仿好的做法)、正当趋同(通过专业的安排实现合理化)。这些因素可能来自正式的做法也可能是非正式、偶然发生。第三个因素是道德因素。经济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于其他社会机构,并且不受道德约束。因此期望有任何一个经济机构,包括社会企业在内,去解决多样、复杂的社会问题是很不现实的。第四个因素是政治因素。社会企业容易受到来自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如果得不到外界的普遍支持,社会企业将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五个因素是结构因素。资本主义经济的独有结构是和社会企业相对的。因为所有的商业性企业天生就充斥着矛盾关系,一个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具有的竞争性,另一个是具有合作性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是不可能去追求社会利益的。没有单独的一个社会机构可以解决大范围的社会问题,而需要和很多不同部门合作才能有效去应对。[14]

  有关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从全球范围看还是处于一个起步阶段,还有很大的空间等待学者们去发现和探讨。对于我国来说,社会企业还是一个新鲜事物,社会企业家也是在近几年才被少部分人所了解,不管从理论、法律还是实践上来看,我国都处于刚萌芽阶段,还需要很大的力度去开发和研究。有一些问题,比如社会企业家与商业企业家到底有没有一个清晰的边界?政府需要为社会企业做什么?一个商业企业家,会不会成为社会企业家?又该如何界定?这类企业和企业家是怎样实现转化的?最终该如何定义呢?在我国,社会企业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关系如何?如何促进我国的社会企业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Ana Mar?′a Peredo a, Murdith McLean,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A critical review of the concept[J],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 41 (2006) 56–65.

  [2] Dees, J. Gregory. The meaning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Standford University:Draft Report for the Kauffman Center for Entrepreneurial Leadership,p6.

  [3] Dennis R. Young. Organizational Identity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Strategic and Structural Implications, Nonprofit Management & Leadership, Vol. 12,No. 2,2001,P.139-157.

  [4][10] Austin, J., Stevenson, H., & Wei-Skillern, J. (2006). Social and commercial entrepreneurship: Same, different, or both? Entrepreneurship,Theory and Practice, 30(1), 2

  [5] Draton, William.2002.The Citizen Sector: Becoming as Entrepreneurial and Competitive as Business.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44:123.

  [6] Jacques Defourny .’Introduction: From Third Sector to Social Enterprise,’ in Carol Borzaga & Jacques Defourny(eds),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2001,P.1-28.

  [7] Dees, J. Gregory, ‘Enterprising Nonprofits’, i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on Nonprofits,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ublishing, 1999, P. 135-166.

  [8] [11]Shane, S., Venkataraman, S. The promise of entrepreneurship as a field of research[J]. Journal of Management,2000.25(1), 217—226.

  [9] S. Trevis Certo , Toyah Mille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Key issues and concepts[J]. Business Horizons.2008.51, 267—271.

  [12] Samer Abu-Saifan.Social Entrepreneurship: Definition and Boundaries [J] .Technology Innovation Management Review,2012(2)

  [13] Dees, J. Gregory. Taking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Seriously[J].Transaction social science and modern society,2007.(3/4) .

  [14] Mukesh Sud ,Craig V. VanSandt, Amanda M. Baugous.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The role of Institution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85,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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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黄莉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团委干部、助理 研究员;方卫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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